执行法官明察秋毫 劳务工终获执行款
执行法官明察秋毫 劳务工终获执行款
2016年12月14日中午,龚某从宝安法院龙华法庭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65000元,对
宝安法院执行工作不断表示感谢。正是由于执行法官的明察秋毫,才使这起看似无法执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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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某于2014年3月18日进入宝安区石岩街道瑞科某公司工作。4月26日,龚某在上班途中
被同事刘某所伤,龚某伤愈后向公司要求支付非因工负伤期间工资和医疗费,公司不予理会
。龚某于是向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;仲裁结果出来后,双方又向宝安区人民法院
起诉。宝安区法院于2015年8月27日判决瑞科某公司支付龚某非因公负伤病假工资及医疗费
共计人民币66886元。青岛代缴保险www.kunshanxiehe.com
因为瑞科某公司故意逃避履行债务,法院决定司法拘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。龚某认
为廖某仅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,不同意法院对其拘留,并提出当时招聘他的吴某是真正的老
板,强烈要求拘留吴某。青岛劳务公司www.huichengshiji.com
执行法官通过仔细调阅本案的诉讼卷宗,发现吴某在龚某受伤当天在派出所做的笔录中
亲自承认其即是瑞科某公司的负责人。经过合议庭多次评议,得出一致意见:拟决定对吴某
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。
2016年12月14日,吴某迫于法律的威慑,最终与龚某达成执行和解,立即一次性支付人
民币65000元以了结本案。青岛劳务派遣公司www.qdhz99.com